最新:化州这个镇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出炉!
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化州市2022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因化州市城镇建设需要,经市政府研究,拟使用良光镇经济联合总社属下位于化州市良光镇黄皮岭的集体土地2.1922公顷,作为我市2022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化州市良光镇黄皮岭,面积2.1922公顷(均为园地)。征地面积和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1-三、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一)补偿标准(含青苗补偿):园地47043元/亩。补偿标准符合《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茂府通〔2021〕2号)的有关规定。(二)安置途径:1、货币安置;2、留用地安置,折算货币补偿;3、社保安置,该批次征地土地权属为良光镇经济联合总社,无涉及承包户,无需计提社保费用。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天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本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地址:良光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7650199)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五、补偿登记期限及异议反馈渠道。(一)补偿登记期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明材料等到指挥部联系地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凡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实施征地单位调查结果为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二)异议反馈渠道。过半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请于本公告发布-2-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过半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签名申请书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听证。六、联系电话: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用途管制股:7316683。特此公告。化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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